六月的暖风习习,李忠信安静地走在街上,安静的回首。

他的目光扫过城市里面那些陌生而充满朝气的面孔,心莫名地激动起来。

这种朝气是后世李忠信极少看到的,后世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人们沉沦,也变得暮气沉沉的,和这个时代的气息截然不同。

他重生到八二年的江城,城市里有着这样朝气的人们,李忠信坚信,用不了多久,他就能够让这个城市铸就辉煌。

重生以来的这段时间里,李忠信的思想开始发生了巨大的转变,最开始的时候,他只是想要让家里面的人幸福,只想要让家里面的人日后不再为钱劳累奔波。

可是,当李忠信在竹板屯那边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,让那些在地里刨食的人们脸上露出了真诚幸福的微笑以后,李忠信的心境又有了新的升华。

既然老天让他重生到八二年,让他成为了能够决定很多人命运的弄潮儿,他应该要把目光放得远大,让江城因为他的存在而改变。

“看,那边的那个孩子穿了一件海军衫,一双回力鞋,还戴了一块SH表,真带劲。”

“有什么好看的,不过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崽子出来嘚瑟来了。咱们玩咱们的,那种走资派家的狗崽子,咱们不要去理他。”

“就是,现在能穿这样衣服,戴上手表的孩子就没有好人。”

李忠信没有想到,他穿个衣服戴着表逛个街,怎么就成了走资派家的狗崽子了。

对于那些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,李忠信也没有任何的想法。

嘴长在他们脸上,他也没办法控制,总不能因为这样的一种事情和几个孩子一般见识。

后世的夏天在街上穿什么?一百个人甚至能给予出来一百二十个以上的答案。

可在这个时候,说起时髦,就是的确良。

这种后世看上去特别土气、穿在身上也不舒适的化纤面料的东西,在当时引领了鲜亮、挺括的服装潮流。

也正是这种不用从地里面长出来的布,结束了人们大改小、旧翻新、补丁摞补丁的穿衣服方式。

李忠信身上穿的这种白蓝条纹相间的的确良,不光清凉,而且在南方十分流行,被叫做海军衫,是他姑姑李淑梅到SH那边开会学习时候花了十元钱买的。

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当兵的梦想,特别是当上一名光荣的海军。

李忠信当时穿上的时候感觉美美的,可是,他没有想到,大周六的刚穿出来,戴块看时间的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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