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绩很快就清点下来。

徐鹏举亲自拿着小簿子,一笔笔的记下来的。

火炮被击杀的不算。

还有被箭射死的。

有被刀砍死。

这有主的尸首,总计三十二人。

每一支箭,上头都有标记,被谁射死,一目了然。

其中朱载墨,就射死了两人,方正卿一个。

朱载墨接过了簿子,却涂抹掉了斩二人的记录,给方正卿添加了二人。

除此之外,方正卿还有一个斩杀陈彦的功劳。

“他叫陈彦。”

一个亲卫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
这亲兵是个老兵:“此人曾在大同镇守,十年前不过是一个千户,却是声名赫赫,在大同极有名气,曾在关外单人独骑,射死过四个鞑靼人,他的本部人马,在大同镇中立过的功劳,永远都是最多的。只是……他为上头不喜,一直郁郁不得志,想来正是因为如此,他才投奔了代王。”

朱载墨和方正卿,心里也有些发毛。

若真如说的这么可怕的话,他们二人能活下来,真是运气啊。

方正卿咧嘴道:“难怪我爹说,爱笑的男孩子,运气不会太坏。以后我更该多笑一笑……”

其实……这还真是运气。

一方面,确实是代王的情报不足……

而代王卫,又丝毫没有准备。

陈彦自恃自己纵横大同,自然不会将一群新兵和孩子放在眼里。

另一方面,只怕他也没有想到,这群熊孩子只是出去打猎,居然还带了炸药包。

这……毕竟已经超出了人的想象力之外了。

毕竟,对于熊孩子,是无法用正常的思维去分析的。

当然……最最重要的一点……在于这陈彦的畏手畏脚。

他的目的,是生擒。

因而,他本是神射手,有放箭的机会,却没有去把握。

当遭遇到朱载墨时,他明明可以很干脆的手起刀落,却在刹那之间,迟疑了。

战场之上,哪里容得下稍稍的迟疑?电光火石之间,胜败和生死便要分出。

那亲兵一脸羡慕地看着方正卿:“此等名将,不曾想,却被小公爷斩落,小公爷小小年纪,就已非同凡想,要闻名天下了。”

方正卿不禁脸一红,看着朱载墨。

朱载墨微笑道:“是啊,他很是不凡,天下无敌,没有人是他的对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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